公共管理学院 2. 转专业审核结果公示表(2021年9月)
2021年09月14日 点击:[]
附件2
转专业审核结果公示表
学院(公章): 公共管理学院 公示起止日期:2021年9月14日~2021年9月17日
| 序 号 | 学生姓名 | 学号 | 高考录取专业(大类)名称 | 生源 省区 | 高考 科类 | 录取专 业最低 分数 | 高考 成绩 | 加权 平均 成绩 | 学院 考核 成绩 | 拟转入 专业名称 | 拟转入 专业高考 最低分数 | 转专业考核 结果 | |
| 1 | 申洋洋 | 2031200353 | 植物生产类 | 广西 | 理科 | 499 | 563 | 78.41 | 85 | 公共事业管理 | 560 | 拟同意 | |
| 2 | 莫华英 | 2034130111 | 动物医学 | 广西 | 理科 | 543 | 553 | 85.38 | 85 | 公共事业管理 | 560 | 拟同意 | |
| 3 | 卢姜宏 | 2025230113 | 泰语 | 广西 | 理科 | 556 | 562 | 84.73 | 85 | 公共事业管理 | 560 | 拟同意 | |
| 备 注 | 1.学院必须按照规范的程序要求,组织实施转专业各项工作,并制定、公布本学院的转专业实施细则; 2.学院必须按规定的要求对通过转专业考核的结果进行公示,否则无效; 3.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含相关材料)和考核方式、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等按校务公开的要求,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4.如对学生申报的材料或转专业考(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限内可书面实名提出意见,书面材料报送学院教学办公室(电话:3235628)或学校教务处学籍科(办公北楼219室,电话:3272095),公示期后不再受理; 5.其他说明:2020级公共事业管理转专业指标数为17人,本次转专业后指标数余额为15人。转入2021级公共事业管理1人。 | ||||||||||||
经办人签名: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名: 日期: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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