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转专业考核办法与工作细则
2023年05月25日 点击:[]
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转专业考核办法与工作细则
为做好2023年转专业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及《广西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西大教字〔2022〕105号)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负责制定、公布本学院转专业考核细则,并负责本学院的转专业具体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和组织落实工作,确保转专业各环节工作按学校的要求顺利进行。
专业考核小组由以下人员构成:
组长:史云贵 副组长:周均旭、庞惠
成员:汤玉权、曾凡军、苏毅清、周文栋、陈璟浩、黄六招、黄文静
二、可转出人数、转出条件、转出资格的审查及认定
(一)各专业可转出人数
各专业本年度最终可转出本专业的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录取人数的10%,即
专业名称 |
2021级 |
2022级 |
||
招生录取人数 |
可转出人数 |
招生录取人数 |
可转出人数 |
|
公共事业管理 |
159 |
15 |
154 |
15 |
注:2022年,公共事业管理专业2021级转出1人,年度可转出14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
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成绩情况等个人条件,可获得一次转专业机会(大类分流不计入转专业次数),在规定的申请转专业期间,可以填报不超过三个转入专业志愿。
比较专业录取最低分时,对于区外省级生源地因没有招生,或因其他原因录取最低分数无法比较的,参照本校在广西区内的招生录取情况认定。
完成至申请学年春季学期末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应修课程,获得的总学分数不少于原专业学生所修课程学分数的平均值,累计所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10%,且加权平均成绩在85.00分及以上,无重修、无不及格课程的,可申请转入生源地录取最低分数高于自己高考成绩的专业,其中:
加权平均成绩 |
申请转专业时可跨 录取最低分数幅度(N) |
备 注 |
85.00~88.00 |
2% |
1.表中加权平均成绩的区间取值为向下包含,如85.00~88.00即为含85.00分,不含88.00分。 2.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可跨越申请专业的分数上限=(1+N)×考生高考成绩。 3.如果申请转入专业生源地没有招生,则以原就读专业广西招生录取最低分数替代考生高考成绩进行计算。 |
88.00~90.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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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92.0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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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0~94.00 |
10% |
|
94.00及以上 |
不限 |
高考改革省份生源的高考选考科目须满足申请转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2.学生可申请转入生源地招生录取最低分数不高于自己高考成绩的专业,或申请转入生源地招生录取最低分数不高于当前就读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的专业;
3.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学校领导小组确认确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4.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后复学,可在复学时按规定申请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定向就业等特殊类别生源须取得相关主管单位同意方可申请转专业。其中:
在役表现 |
申请转入专业的条件 |
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正常 |
可参照本办法第四条(一)中加权成绩“88.00~90.00”档申请转入的专业 |
1.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伍证; 2.入伍休学时相关材料; 3.受奖立功证明(以档案记载为准); 4.其他相关材料。 |
优秀士兵 |
可参照本办法第四条(一)中加权成绩“90.00~92.00”档申请可转入的专业 |
|
荣立三等功及 以上的 |
可参照本办法第四条(一)中加权成绩“94.00及以上”档申请可转入的专业 |
对于未完成服役期提前退役的,其转专业申请由学校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决定。
学校另有文件规定的转专业情况。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新生入伍的除外);
(二)高考文史类考生申请转入只招收理工类考生的专业的;
(三)高考艺术类考生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或体育类考生申请转入非体育类专业的;
(四)录取或选拔为定向就业等特殊类别生源的(经学校领导小组研究确认,确因身体等原因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完成学业的除外);
(五)录取为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等特殊类别生源,申请转往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高于当前就读专业的;
(六)由四年制专业转入五年制专业的(学校另有规定除外);
(七)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申请转入生源地录取最低分数高于自己高考成绩的专业的;
(八)已进入毕业学年的;
(九)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
(十)未通过转入专业考(审)核的;
(十一)无其他正当转专业理由的。
四、转出资格的审查及认定
转出资格的取得需在各系及学院教学办、学工办在对申请人转出条件进行审查的基础上,由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最终认定。
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2.经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考核,获得转入机会的申请人将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开出的接收证明提交给各教学办;
3.各系、教学办、学工办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获得转出机会的申请人的加权平均成绩进行排序,提交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
4.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经过审议最终确定转出人选,并公示转出名单。
五、各专业学生接收转入的人数、转入条件及转入考核办法
(一)各专业接收转入计划人数
考虑本学院办学条件、就业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并经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本学院各专业2022年接收转入计划人数为各专业招生录取人数的10%(其中2021级、2022级按上一年已经公布的计划数中扣除实际已经完成转入的数据执行),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 |
2021级 |
2022级 |
||
招生录取人数 |
接收转入计划人数 |
招生录取人数 |
接收转入计划人数 |
|
公共事业管理 |
159 |
15 |
154 |
15 |
注:2021年、2022年,公共事业管理2021级转入9人,年度可转入6人。
(二)接收转入的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
符合学校《广西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第四条、第五条规定、且没有该办法第八条所列情况的本校学生,可提出转入申请。
2、其他
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学院将根据对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情况择优接收。
(三)转入考核办法
1、教学办、学工办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各专业组织对申请转入本专业的学生进行学业考察(以面试方式进行),并提出考核意见;
3、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经过审议最终确定转入人选,并公示转入名单。
六、2023年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表
2023年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5月15日-5月20日 |
发布转专业工作通知文件,加强宣传。 |
教务处 学籍岗 招生岗 各学院 |
5月15日-5月27日 |
学院制定转专业考核办法与工作细则,向学生公布(包括学院网站),同时报送教务处219办公室备案。 |
各学院 教务处 |
5月25日-6月7日 |
学院确定2021级、2022级专业实际能够接收转入人数,报教务处招生岗审核。 |
各学院 |
5月25日-6月9日 |
审核并公布各学院转专业接收人数计划。 |
教务处招生岗 |
6月12日-7月3日 |
组织好任课教师按学校规定及时提交成绩,同时督促承担本学院本科教学任务的外聘(含跨学院外聘)任课教师按学校规定及时提交成绩。 |
各学院 |
6月10日-7月7日 |
学生可在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审核高考成绩情况。(过期不再受理) |
教务处招生岗 |
6月12日-7月4日 |
核对课程、学分、成绩,如有疑问向学院书面提出。 |
转专业学生 |
7月5日前 |
公布各相关专业、年级的正考加权平均成绩的专业排名情况。 |
各转出学院 |
7月7日前 |
公布转专业的考核时间、地点等。 |
各学院 |
6月10日-7月14日 |
学生提交申请表,申请的多个转入专业考核时间有冲突,学院不面向错过专业考核的学生另行组织转专业考核。 |
各接收学院 |
7月8日-7月14日 |
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包括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至少3天,学生必须在7月14日前将通过考核的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等交到拟转入学院。(过期不再受理) |
各学院 |
7月18日前 |
公示结果送教务处汇总后报学校审批。 |
各学院 教务处 |
注:专项计划有时间规定的,按专项推荐时间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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