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我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第四次集中学习
2024年07月05日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纪律要求,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我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于7月2日下午在415会议室开展2024年度第四次集中学习,此次集中学习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论述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体理论中心组成员参会。
会议首先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有关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相关内容,并结合分管工作开展研讨。
图 | 集中学习现场
随后,史云贵院长就生活纪律方面进行重点发言。他强调,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言行规范,其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要清醒认识到“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生活作风绝非简单的小事小节,必须把生活纪律融入日常、严在平常,将严格的自我要求落实到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之中,时刻注意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图 | 史云贵发言
接着,于丹副书记就工作纪律方面进行重点发言。她指出,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其本质要求是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要坚持在严守工作纪律上走在前、作表率,勇于担当作为、敢于攻坚克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高度重视保密纪律,做到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有效防范各类失泄密风险,不断推动学院党的各项工作跃升新台阶、取得好效果。
图 | 于丹发言
最后,史云贵院长作总结发言。他要求,要以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刻认识严守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重要意义和内在要求,坚持把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防微杜渐,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去非分之想。
通过本次学习,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要以工作纪律为“准绳”,做到责任担当“不懈怠”,以生活纪律为“明镜”,做到品德高尚“不染尘”,全面把握工作纪律的内在要求,坚持把生活纪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积极倾听群众心声,在工作生活中积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文字 | 黄侃璇 图片 | 鞠平凡 编辑 | 王春兰、黄珊珊 审核 | 刘佩瑶、李秋璐、陈爰熹 终审 | 于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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