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苏毅清 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黄巧媛 通讯作者,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博士生
舒全峰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助理教授、清华大学中国乡村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王亚华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乡村研究院执行院长
起晓星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教授
【发表期刊】
Journal of Rural Studies
【引用格式】
Su, Y., Huang, Q., Shu, Q., Wang, Y., & Qi, X. (2025). Mechanism of land trusteeship promoting farmers’ collective action: A study based on social–ecological systems framework. Journal of Rural Studies, 116, 103622.
【原文链接】
https://doi.org/10.1016/j.jrurstud.2025.103622
全面提高乡村治理主体参与积极性、激发村庄内生发展动力、增强农村公共治理,是加快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农村人地关系高速重组和农民利益分化的背景下,农村土地利用转型不仅意味着经济层面的转变,还连带着社会层面的转型。利用土地来改善农村发展被视为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农地经营方式转型是耕地利用转型中隐性形态转变的重要内容之一,需要探寻农地经营方式转型过程中增进农村集体行动与改善农村公共治理的有效路径。
近日,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苏毅清,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博士生黄巧媛,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助理教授、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助理研究员舒全峰,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农村研究院教授王亚华,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教授起晓星围绕土地托管对农户集体行动的影响机制开展研究,在国际知名学术期刊Journal of Rural Studies(SSCI收录,2023 IF=5.1)发表论文“Mechanism of land trusteeship promoting farmers’ collective action: A study based on social–ecological systems framework”,为与农地经营方式相关的集体行动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并为小农经济国家通过农地规模化经营来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了理论启示。
论文运用社会生态系统(Socio–ecological system,SES)分析框架,基于中国19个省122个村1809个农户的数据,实证检验了土地托管对集体行动的影响与内部机制,并揭示了目前正处于农业转型期的国家如何在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同时,兼顾集体行动达成和社会凝聚力提升的机理。
图1 基于SES框架的论文分析框架
论文采用oprobit模型检验了土地托管对农户集体行动的影响;采用工具变法和限制性立方样条回归进行了实证检验的稳健性;采用中介效应模型和soble检验分析了土地托管影响农户集体行动的中介路径。研究发现,土地托管显著促进了农户的集体行动,并且这种效应不受经营规模的限制,这实际上是对以往围绕土地流转的研究所揭示的土地流转在一定程度上会限制集体行动的发展的结论形成了进一步的突破。机制检验发现,土地托管通过加强领导力和推进合作组织来促进集体行动。
图2 限制性立方样条回归结果
基于全文的分析以及所得到的结论,本研究进一步提出了农地社会化经营的概念,即土地托管这种农地规模化经营方式,其正是因为实现了土地(生产资料)使用的社会化、经营过程的社会化,以及产出的社会化这三个关键过程,因此才具有了不会与集体行动所代表的社会稳定发展相矛盾的特点。
由此农地社会化经营的概念,首先可以用来理解小农经济国家所面临的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如何有效衔接的问题。从长远来看,未来大多数农业国家将普遍面临着农业老龄化以及年轻一代不愿和不会从事农业活动的挑战,而农地社会化经营所体现的这种共同使用土地的制度,在应对此挑战方面将具有长足的生命力。同时,农地社会化经营不仅在经济层面分担了小农户高企的农资成本、分散了农业经营的极端风险,也在社会层面撬动了农户、市场和村集体的互动与合作,实现了家庭经营的联合,可被视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农村有机衔接的重要途径。
其次,农地社会化经营的概念,能够帮助我们加深对于如何平衡效率与公平问题的理解。土地规模化利用的程度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始终是学界所关心的焦点问题。本文认为,土地托管所代表的农地社会化经营之所以不会限制集体行动的发展原因还在于土地托管是在不流转经营权的前提下实现的,这种形式不仅保护了家庭经营的基础,还最大程度地发挥出了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产要素所具有的经济价值。由此,借助农地社会化经营对于集体行动的促进作用,实现了农民、各类市场主体、村集体及其他主体对农村土地的共同使用,从而将农村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关联起来,不仅形成了积极的经济合作局面,也进一步推进了乡村社会治理水平。由此可见,农地社会化经营实际上也是我国在实践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道路上所探索出来的新形式。
再次,基于马克思的生产社会化概念所进一步凝练的农地社会化经营的概念,还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宏观生产关系如何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理论提供了微观层面的理论验证和实践启示。土地托管所体现的农地社会化经营,它实际上是中国基于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满足先进生产力要求的新的生产关系的一种具体体现。这进一步呈现了我国独有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与农村土地的基本经营制度,在促进生产力发展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因此本研究对于农地社会化经营现象的观察和总结,实际上也为从微观层面来拓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边界提供了新的可能。同时,正如 一些研究所指出的,农地社会化经营的实现前提是集体行动促进下的家庭经营的联合,这也被刘守英等学者称之为“联合起来的农业劳动者”。因此,微观层面所出现的农户之间的良好集体行动是在宏观上塑造能够适应先进生产力的生产关系的前提和基础,这就使得集体行动理论成为了联结微观的经济行为逻辑和宏观的政治经济学构建的纽带与桥梁。这样的发现,不仅在理论上进一步展现了公共事物治理的集体行动理论在解释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强大生命力,而且也能在实践中进一步佐证了我国坚持追求集体利益和公有制度的重要意义。
上述发表成果得到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2GBL225 & 22CGL04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2201275)、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2023A1515012528)的资助。
【期刊简介】
Journal of Rural Studies(《乡村研究杂志》)是乡村发展领域国际顶级学术期刊,2023年影响因子5.1,为JCR一区,旨在发表前沿研究,促进对当代乡村社会、经济、文化和生活方式的理解和分析;乡村的定义和表现;乡村政策的制定、实施和争论;以及人类与乡村环境的互动。该杂志的覆盖范围遍及全球,并征集基于世界任何地方与国际读者相关和感兴趣的实证研究的文章。